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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与贵州新泽矿业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与贵州新泽矿业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贵州新泽矿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编号:信贵-A-2022-0010。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特此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债务承继人或其他责任人等相关各方。

贵州新泽矿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表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贵州新泽矿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序号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号或质押合同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息余额

(人民币元)

判决文书号及执行案号1金沙县茶园乡荒田坝煤矿2012年遵商银金沙借字第121050D22302202号金沙县茶园乡荒田坝煤矿、朱帮旭、陆水初、兰芳、顾文元、章俭 2010年最高额抵押字第028-2号、2010年最高额保证字第028-3号、2012年遵商银金沙抵字第121050D22302203号、

2012年遵商银金沙保字第121050D22302204号

本金:4,866,000.00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黔毕中民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书;

2金沙县茶园乡荒田坝煤矿2012年遵商银金沙借字第121050D22302302号 本金:25,134,000.00

3金沙县茶园乡荒田坝煤矿2010年遵商贷金沙字第028-1号 本金:21,357,572.37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黔毕中民初字第108号民事判决书;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黔民终769号民事判决书;

贵州新泽矿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873161331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贵州新泽矿业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法院相关生效文书计算,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质押人、出质人。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贵州新泽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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