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就搬进这个两室一厅的新房居住了。”日前,家住绥阳县洋川街道诗乡门保障房一期小区的马三军坐在窗明几净的客厅,同记者分享他的安居幸福。
48岁的马三军是城镇低收入人群,一直在绥阳县城周边打工,长期租房住,经常搬来搬去,每月还要承担1000多元的房租,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和压力。2020年,他向社区提交了公租房申请。满足条件的他,分得一套面积50平方米的公租房。
“公租房月租金只要100元,大大减轻了我的经济压力,而且小区环境好,周边设施配套也很齐全,住在这里感到特别舒心,终于有了家的感觉。”马三军搬入新房后,将房间收拾得井井有条,温馨且舒适。
马三军的幸福故事是绥阳县通过公租房圆群众“安居梦”的缩影。
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安居问题,自2012年以来,绥阳县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启动公租房建设。其中,县城区域涉及诗乡门、古城路、马槽沟、雅泉社区等地,包含两室一厅、一室一厅等户型,逐步构建起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该县公租房保障主要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两种方式开展。城镇低保及特殊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分别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5元、2元和4元收取租金;租赁住房补贴则按照1至2人户家庭240元/月,每多1人增加120元的标准发放。
在洋川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地为群众讲解政策。“我们秉承着简化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的原则,让大家少跑路。”洋川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张远莉介绍,申请人前来办理,需要提供住房保障审批的一套表格,另外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材料。申请人户籍不在本地的,需到户籍所在地住房主管部门开具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即可申请办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完善保障制度,今年9月,该县下发了《绥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公租房申请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补充,在原本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基础上,将住房困难家庭也纳入申请对象范围。
近年来,绥阳县坚持把“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把公平分配作为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有效途径,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截至目前,该县已建成公租房11039套,让群众住上了舒适的新房。今年以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01户267人,累计发放金额21.66万元。
“我们将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知晓公租房保障政策。同时,不断优化便民服务,通过增设便民窗口、减少审批流程等,方便群众申请办理,并加强信息公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让公租房惠及更多群众。”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倪建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