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群众安全感永远摆在第一位。”近年来,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多举措提升刑事执行检察质效,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力筑牢监管场所安全防线。加强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违法拒绝收监等问题的监督,发现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及时与看守所交换意见、提出防范建议,及时掌握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监督管理、谈话教育等情况。将家属会见、律师会见等环节作为监督重点,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采用“定期检查+不定点抽查”的方式,每季度一次全覆盖检查,日常开展随机检查,将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等执法活动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管控、预防严格到位。
着力提升财产刑执行监督质效。强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以涉黑恶犯罪、盗窃犯罪等财产刑执行情况作为检察监督重点,建立案件台账,并逐案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依法督促法院整改落实并启动执行程序,保证财产刑执行活动正确实施。
开展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审查。持续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中,采取对医学鉴定意见书进行文证审查、面见罪犯、派员出庭监督等方式,切实开展实质性审查。
扎实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在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中,依法听取律师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讯问合法性核查相关权利义务,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杨念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