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拟对贵州省桐梓县世纪煤焦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户债权总额为47,551.00万元。债务人位于遵义市桐梓县,该债权由陈祖明、陈祖华、重庆国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下列资产提供抵押担保:(1)贵州省桐梓县世纪煤焦有限公司桐梓县楚米镇同鑫煤矿采矿权、(2)贵州省桐梓县世纪煤焦有限公司桐梓县黄连乡煤矿采矿权、(3)贵州省桐梓县世纪煤焦有限公司桐梓县夜郎镇兴隆煤矿采矿权、(4)贵州省桐梓县世纪煤焦有限公司桐梓县羊蹬镇黔渝煤矿采矿权、(5)桐梓县娄山关镇蟠龙大道蟠龙首府B栋1-1号门面(面积1,395.46㎡)、(6)桐梓县娄山关镇蟠龙大道蟠龙首府B栋2-1号商业用(面积2,477.60㎡)、(7)桐梓县娄山关镇蟠龙大道蟠龙首府B栋3-1号商业用房(面积2,498.26㎡)、(8)桐梓县娄山关镇电信大道A区南部商业城1-1号门面(面积1,131.19㎡)、(9)桐梓县娄山关镇电信大道A区南部商业城2-1号商业用房(面积1,131.19㎡)和(10)桐梓县蟠龙大道县医院西侧12-03地块S1地块(面积25667㎡);以陈祖明(60%)、陈祖华(37.5%)、王永全(2.50%)持有的贵州省桐梓县世纪煤焦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2.同意并配合转让方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及征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等手续等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贵州省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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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