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重点对困难妇女群体开展司法救助,采取联合救助、同步救助、精准救助、多元救助等措施,帮助涉案被害困难妇女及家庭摆脱生活困境,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
该院与瓮安县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就救助对象、救助方式、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回访等达成共识,共同推进专项司法救助落地落实。并将救助职能端口前移,司法救助受理审查贯穿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民事监督、刑事申诉、信访接待等各办案环节,同步开展线索排查、线索移送、调查核实等工作,以提高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质效。
同时,坚持“应救尽救”和重点救助相结合,对重点救助对象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并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帮扶”的理念,因人施策,帮助受救助对象解决住房、就业、子女入学、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问题。
自专项救助开展以来,瓮安县检察院共办理涉及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案件18件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5万元。
(卢泰铭 袁仁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