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颖 冷赛楠
关于充电服务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问题,贵州纵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秦韬宇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了解答。
“对于充电服务费的标准,大多数地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费用由充电桩投资经营者自主确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一些地方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发布通知的方式对充电服务费的上限标准进行了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但目前国家在法律层面并无明确规定对充电服务费作出限制。因此,在考虑到不同充电桩的安装成本、功率、地段、附带设施等情况下,服务费存在差异是正常的,服务费的‘高’或‘低’难以用单一标准来判断。”秦韬宇律师说,一般而言,充电桩投资经营者确定的充电服务费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下均属合法。
他表示,对于服务费的收取,充电桩投资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提前向消费者提供详细的收费标准、费用组成明细,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通常来说,服务费的具体组成可能包括安全巡检费用(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网络费用(通过网络连接启停充电装置)、管理和运营费用(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日常管理)、缴纳税费等。在消费者提出知悉充电服务费具体构成请求时,充电桩投资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答复。
秦韬宇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面对充电服务费自主定价这一市场行为时,可在充分了解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选择让自己满意的充电站点。若消费者遇到收取充电服务费不明码标价、违规收取未标明费用等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以维护自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