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处置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我司持有金沙县禹谟镇偏坡寨煤矿债权本金229,747,000.00元,利息205,302,273.85元,代垫费用647,083.50元,合计435,696,357.35元。我司拟与债务人金沙县禹谟镇偏坡寨煤矿债权、保证人马波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债务金额为【12,800】万元,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重组债务不低于500万元;
(2)2024年7月30日前累计偿还重组债务不低于1000万元;
(3)2024年12月31日前累计偿还重组债务不低于2000万元;
(4)2025年12月31日前累计偿还重组债务不低于5500万元;
(5)2026年12月31日前累计偿还重组债务不低于9000万元;
(6)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剩余重组债务。
债务人每次还款不得低于50万,待债务人按上述计划偿清重组债务,我司即于次日豁免原(2017)黔民初84号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全部剩余债务。债务重组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债务重组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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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3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