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彩礼规定,男方送礼限3000元以内(包括3000元),女方回礼限1只鸭(不得以猪回礼)”“乔迁、吃鼓臧等重大节日有亲朋好友送礼时,只允许返礼3斤猪肉以内(包括3斤)”从江县加翁村《椰规》立足群众实际生活的规定,是苗寨几百年来一直遵守的民俗文化。
《椰规》是苗族支系特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其内容涉及安全生产、教育、乡村建设等方方面面,具有规束与引导的作用。
近年来,该村坚持党建引领各项事业发展,在推进文明新风倡导行动中,充分利用当地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尊重《椰规》,并借助《椰规》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将内在联系衔接起来,探索创新乡村文明新风尚工作思路取得良好成效。
为更好适应时代发展,通过院坝会与群众协商,有效将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并将村规民约与《椰规》内容有效衔接,以村规民约补充《椰规》细则,极大促进村寨和谐,推进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建设,提升村民道德素质。在《椰规》与村规民约共同引导下,加翁村乡风文明得到明显提升,邻里之间关系更和睦了,村寨干净整洁了,村容寨貌、乡风民风焕然一新。
“以前的规矩都是通过老人家口耳相传、古苗歌、贾礼文化等方式记录的,自2016修订《椰规》以来,我们这边的彩礼、随礼都有规定,虽说《椰规》是老旧的说法,但是对于现在乡风文明来说,都还是适用的。如今再注入新时代文明乡风内涵,两者相得益彰,村里的风气难题就迎刃而解了。”加翁村党组织书记王小行说。
(潘窕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