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问政最近有一些报道关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起读者共鸣。不少人留言,现实中还是有很多小区无法加装电梯。究其原因,有的是空间不满足,有的是老房结构制约,更多的却是因为住户无法达成共识。
这些留言,字字都饱含了群众的心声,帮帮哥感慨,近几个月来,“天眼问政”栏目关注过很多小区出现各种问题,都有一个共性特点,居民有意见了,没有业主委员会统一出面交涉、解决。
生活当中,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都有可能发生矛盾、纠纷,业主委员会可以充当其间的桥梁,推动问题的解决。
从这个意义上说,业主委员会在维护业主权利、与物业公司有效沟通、增进业主之间感情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帮帮哥想问一句,你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了吗?
事实上,很多小区没有。
为啥?因为业主委员会毕竟属于民间组织,自发成立,困难很多。
不过,《民法典》出台后,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什么是指导?帮帮哥认为,应当是要在行动上给予积极引导,促使业委会的成立,使之成为加强居民自治的重要载体。
居民愿意主动参与、管理自己的小区,这是一种积极的信号,管得好的小区,也并不少见。帮帮哥想说,世界那么大,管理方法那么多,多一张答卷不是坏事,相关部门、各方主体,应该在业委会这个问题上加把力,以更加主动的态度,让这张答卷得高分。 涂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