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林小飞)8月25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蔡某诉惠水县人民政府、惠水县城南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或者征用补偿一案,县人民政府县长徐光信主动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支持应诉工作职责,出庭参加诉讼。
庭审前,徐光信专门听取了县直相关部门和机构关于案情汇报,深入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矛盾焦点和相关法律依据,充分做好应诉准备。庭审中,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幕后”走向“台前”,不仅让行政权力和人民权利在行政诉讼中公平互动,还能平复行政相对人的偏见和宿积情绪,确保行政争议在法庭上得到切实回应和实质性化解,提升司法公信力。
惠水县制定出台《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惠水县“两降一升”工作职责清单》等制度,以制度形式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解决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愿应诉、不敢应诉、不懂应诉”等问题,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截至2023年8月,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