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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一直未有改变。燃油附加费目的是在油价高企时减轻出租车司机燃油费压力。但近两年来出租车市场新能源车占比上升,电力驱动的出租车同样收取燃油附加费显然十分不合理。
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5元)自2007年起至今15年未进行调整,在全省所有市(州)处于较低水平。经研究测算,2011年起在全市中心城区开征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为不分白天夜间统一为1元/车·次,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市已启动运价调整工作,届时将对巡游出租汽车收费进一步规范。同时,我市将通过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执法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及时受理核处各类违规行为,努力为广大市民及旅客提供舒适、安全的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