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赛)7月19日,《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实施启动会在关岭自治县召开。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2月10日关岭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5月2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布后将于9月1日起实施。《条例》分为总则、民族医药服务与管理、人才培养和民族医药研究、民族药材发展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促进该县民族医药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打造民族医药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实施以后,该县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依法做好民族医药服务与管理,研究制定《条例》实施细则,提高《条例》可操作性,为从事民族医药事业的人员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体系;依法做好人才培养和民族医药研究,按《条例》规定,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民族医药专家委员会,对全县民族医药人才培养进行指导,并组织挖掘整理和鼓励群众捐献有价值的民族医药文献、单方、秘方、验方及特有诊疗技术,探索出更加科学、有效的治疗方法和技术手段;依法做好民族药材发展与利用,通过建设民族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确保道地药材质量,为打造“万户药农、千家药商、百家药企、百亿产值、十亿税收”的云贵高原道地药材关岭集散中心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