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根本立场,立足检察办案各环节,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放在刑事检察中的重要位置,积极推动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案件质量保稳定。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对每件刑事案件慎审明查,做到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保既查清案件中的矛盾纠纷,又避免产生新的矛盾纠纷。近两年,该院所办理的900余件案件均未发生冤假错漏。
以主动作为促化解。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抓住案件中的矛盾纠纷焦点,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与当事人坦诚沟通,疏缓对立情绪,化解心中怨气,对当事人提出的相关诉求一一予以解释,及时妥善处理。近两年,该院通过积极组织、建议开展调解工作等方式,推动达成刑事和解40余件,从而实现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的效果。
以司法理念护和谐。杜绝就案办案思维,摒弃构罪即捕、一诉了之的陈旧理念,将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统一融合的思想,贯穿到因矛盾纠纷引发或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近两年,该院对矛盾纠纷化解效果好的案件,依法提出从轻从宽处理意见110人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
(李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