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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检察持续筑牢绿色发展法治之基

闵建华 滕明波 杨希喆

位于乌蒙山腹地的毕节,植被丰茂,是赤水河和乌江支流的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近年来,毕节市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汇聚法治力量,为当地生态筑起保护屏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野生蚯蚓保护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写入2022年工作报告;电捕野生蚯蚓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采用为典型案例;根据案件拍摄的短视频《电击蚯蚓摊上大事了》被最高检评为2022年度优秀检察网络作品三等奖……

5年来,毕节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0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9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7件。其中,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9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98件。通过公益诉讼促成补植树木200万余株,督促整治被污染的水域及土地面积46221亩。

如今,毕节正以法治力量为依托,把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司法、执法全过程,积极探索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用好用活公益诉讼制度,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之基。

“现在这里的环境比以前好多了,水也清澈了,空气也清新了,农家乐的客人也多了起来。”在大方县东关乡田坪社区,说起该县垃圾填埋场的污染治理,当地开设农家乐的村民祝朝品竖起了大拇指。因为这里水体发黑发臭,空气中弥漫刺鼻的气味,周围群众反映强烈。大方县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后,该县相关部门对该填埋场进行了整改落实。

为把生态文明建设做到实处,近年来,毕节市检察机关聚焦群众饮水安全、乡村人居环境保护等,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碧水润家园”等专项监督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

毕节市检察机关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益的督促、协作功能,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等,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督促违法行为人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主动对接林业、公安等部门,共同探索“公益诉讼+林业碳票”办案新模式,制定了《毕节市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

5年来,全市依法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批准逮捕182件282人,提起公诉946件1730人。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7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件,提起公益诉讼91件。办理“以碳代赔”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解决了补植复绿难以落地执行的窘境,拓宽了生态产品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毕节市检察机关积极投入到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不断探索公益保护的新举措。毕节市检察机关依托渝、川、滇、黔《关于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与相邻的云南省、四川省以及本省其他市、县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建立跨流域协作机制11份。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工作衔接机制62份,通过开展两长跨流域巡河、互相移送案件线索、提供专家意见等方式,形成同防同治监督合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体。

同时,邀请生态环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业务骨干及高校专家教授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民主党派、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办及金融机构对接,积极探索“检察+绿色金融”合作,有效修复生态环境,达到了既“治标”又“治本”的效果。为更好地破解公益诉讼工作调查取证难题,毕节市检察机关通过“智慧检察”系统实现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转变。

从“试验区”到“示范区”,毕节正在用法治力量筑牢生态保护屏障,生态环境保护行之有效,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正破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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