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罗晓珊)7月初,红花岗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禁渔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联合检查组重点对长江流域(湘江河段)是否存在非法捕捞、违规垂钓、非法销售(加工)野生鱼等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并向附近群众宣传长江禁捕政策及相关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营造全民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我们将围绕重点时段、重点涉渔领域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非法捕捞打击力度,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红花岗区畜牧渔业站站长周志能说。
自2021年起,红花岗区所有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禁捕期10年,禁捕范围包括湘江河、洛江河、虾子河等9条主要河流,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海龙、红岩等主要水库,同时辖区水产批发市场、水产品经营店、涉渔餐馆、渔具店等也被列为禁捕工作有关监管对象。
今年上半年,相关部门累计开展执法行动380次,出动检查人员1785人次,取缔违法渔具170余顶,立案查处涉渔案件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