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华)7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在办案中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举行公开听证、引导自行和解等多种措施帮助特殊群体依法维权,有力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悉,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一些特殊群体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可能存在诉权行使障碍,全省检察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支持起诉,帮助其克服诉权障碍。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690件,被支持的主体包含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促成和解、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将矛盾化解、风险防控融入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全过程,延伸民事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
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常见纠纷的根源问题,在履职办案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机制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问题准、质量高、建议实”的检察建议。督促、支持、配合被建议主体落实建议整改内容,促进涉农业、农村、农民纠纷源头化解。同时密切跟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进行引导和扶助,并采取定期回访、实地考察等方式,检验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有效提高乡村社会管理、治理水平。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托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0余件。
今年,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部署了民事支持起诉专项工作,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特点,开展了“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保障‘三农’”“安心干+暖阳”“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助力非遗传承、农民工群体维权、妇女权益保护等各具特色的小专项行动,建立了“栀子花”“安心干”“西检暖阳惠民生”等支持起诉工作室。为被欠薪农民工、受家暴妇女、受虐待儿童维权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帮助。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45件,比去年上半年增长2.8倍。其中涉及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746件;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19件;残疾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7件。
办案过程中举行公开听证316件,提供法律咨询698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135件,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176件。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树生表示,我省检察机关将加大能动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力度,帮助特殊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