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撤销缓刑的一起盗窃案件在台江县南宫镇交宫村公开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被裁定撤销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
2021年11月被告人周某荣、周某成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022年12月,二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庭审中,两名被告人悔不当初,同时现身说法,告诫旁听人员,要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庭审结束后,检察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易犯的赌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以及失火罪、非法狩猎罪等犯罪形式、违法行为后果进行分析讲解,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吸取教训,切勿以身试法,要遵规守纪,配合教育矫正。
此次庭审,达到了“公诉一案”“教育一片”目的,为切实推动台江县社区矫正工作不断走深走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袁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