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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检察院

创新管理模式 提升案管质效

“这期案卡填录温馨提示,不仅内容翔实,也点中了要害。”近日,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向该院其他部门发出温馨提示,引来同事们的认同和点赞。

近年来,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聚焦监督、管理、参谋、服务等职能,积极探索团队式运转、靶向式管理、过筛式评查、智囊式服务等“四式”管理服务模式,并取得明显实效。案管工作在铜仁市案管业务考评中,连续三年位居第一。

“团队式”运转,增强工作效率。该院组建“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辅助人员+1名书记员”的案管团队,结合人员特长分工协作、高效运转。针对少数受理有争议的案件,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探讨,对侦查机关、监察委提请或报送的案件进行有效筛查,将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挡在“进口”外,有效发挥案件受理环节的把关作用。

“靶向式”管理,强化流程监控。全院以监督管理和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专人每月开展流程监控,突出办案期限、诉权保障等重点监控环节,牢牢把控关键环节下的关键节点,一旦发现不规范执法行为,就会及时提醒办案部门的承办人。针对办案过程中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控,积极与业务部门沟通,做到常见问题多提示、疑难问题勤研讨的良性互动模式,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有力促进部门协作配合。

“过筛式”评查,提升案件质量。该院创新常态化、全覆盖等评查方式,对案件开展全面评查,定期梳理分析在评查中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与业务部门召开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报会,对不规范问题进行反馈,集中研判。同时,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检察官绩效考评结合起来,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质效的重要依据,纳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倒逼检察官自觉提升专业能力素养,进一步提高检察案件办理质量。

“智囊式”服务,发挥案管效用。玉屏检察院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寓管理、监督于服务中,不断优化提升服务内涵和质量,做“细”数据监管、做“精”数据分析、做“实”数据成果,周调度、月研判,切实把案管部门打造成院党组决策服务的“智囊团”“参谋部”。同时,做深案件研究,针对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强化“点”的精准切入、面的深层次研判,从而提出建设性的决策参考,形成专题分析报告,服务科学决策,为社会治理建言献策。

(杨涛 安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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