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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

“小工单”发挥“大作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金秋时

定期晒晒各级河湖长制问题清单、执行工单、整改清单,“一张小工单”有怎样的魔力,让大大小小的河流问题得以治理解决?

2017年,贵州省在全国首创五级河湖长制,独创省级领导人人当河长。2018年,黔南州创新实施派工单管理办法,涉及设州级河长的33条河流。

一张小小的“派工单”上清晰记录了大小河流存在问题、派单依据和派单目标、办理要求等事项,“派工单”一旦下达,各县(市区)或各责任单位必须照单全收。

位于黔南州瓮安县玉华乡的岩根河是乌江水系支流之一,曾经河水稠得像泥浆,河道都是磷矿渣,如今已然是水清岸绿的美丽景象。

岩根河的变化,得益于瓮安县历时5年,实施矿山总磷污染综合治理,指导和督促矿山修建沉砂池等设施,使河流水质得到提升。

其间,通过“派工单”进一步压实责任,瓮安县党政“一把手”担任瓮安河县级河长,构建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认真研究解决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每年组织召开3次以上河长制县级联席会议,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派工单”是由黔南州河长办以“一县一单”的形式进行派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在规定时限内,向州级责任单位反馈“派工单进展反馈表”,并对办理结果进行评价,达到整改要求后才能做销号处理。

2018年以来,黔南州河长办通过“派工单”调度运用,共派出111单256个问题,其中2021年及以前派出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2022年以来派出15单共19个问题,已完成10单13个问题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

黔南州通过创新建立“派工单”制度,有效解决了河长制工作落实中可能存在的责任不清、浮于表面等问题,真正让河长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

该州创新的河湖长制“派工单”制度获得水利部充分肯定,被纳入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优秀案例选编,被列入“全国2021年基层治水十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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