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 卢泰铭
空中一抹蓝,水中一湾绿。
一直以来,瓮安县始终坚持树立“生态是第一品牌”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擦亮生态底色。
瓮安县享有“亚洲磷仓”的美誉,丰富的矿产资源培育众多磷煤矿的开采、加工产业,助推瓮安经济高速发展。但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2017年以前,经监测显示:瓮安河流域省、州控制断面水质均未达标。
针对存在的问题,瓮安县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瓮安河流域治理达标攻坚行动。
瓮安县坚持从顶层设计入手,科学编制“三生”空间规划,推动多规融合,解决产业冲突,优化工业布局,加快涉磷企业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促进低碳、循环、清洁发展。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一域一策”,根据瓮安河上游主要支流相关问题清单,分类实施治理和修复工程——
在城区综合治理上,编制完成《瓮安县城市综合廊专项规划》,排查整治污水管网108.37公里,改造雨污分流主管网10余公里,完成一期、二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15座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率先在全州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全覆盖;
在矿区综合治理上,对9家磷矿、6家煤矿开采洗选企业制定实施“一矿一污水处理站(点)”方案,实现矿坑废水达标排放或回用。修建矿山重载公路29公里,严查磷矿石运输车辆超载导致磷矿石抛洒污染问题。在岩根河修建18道生态沉降坝,建成1.5公里淋溶水收集沟渠、20个生态收集池,着力减少河水含磷量;
在化工综合治理上,探索倒逼机制,投资建成瓮安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对企业自己无法处理的工业废水进行深度处理,通过第三方专业运营,收取企业排污处理费用。对19家具备自主处理能力的化工企业,制定并实施“一企一策”治理方案,确保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
在面源污染治理上,在县城贯城河段投资建成2个湿地公园、完成17.04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城市河道岸线绿化率达95%以上。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开展生态农业,配方施肥,要求规模以上养殖场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城乡垃圾收集体系,实行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共配置一线作业人员77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1491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在流域生态保护上,在全省率先拆除乌江流域718.23亩网箱,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强乌江流域瓮安段36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确保达标排放或回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河湖库管理体系,全县47条河流中重点河段的防洪能力、排涝能力和水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沿河区域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实施林长制度,设置县级、乡镇级、村级林长共计284名,全县1019名护林员负责日常巡护;全面推进流域内75个矿山(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森林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域一策,精准施策。
数据显示,2022年,瓮安河流域省、州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省控天文出境断面总磷年平均浓度0.12毫克/升,水质持续实现年均值达标;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99.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州指标范围内,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4个县城、23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质持续安全稳定达标。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区域整体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如今的瓮安河水清岸绿,这条由南至北贯穿县城区的母亲河,成为两岸生态巨变的无声见证者,也是瓮安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