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名铭 杨秀丽)“世界环境日”前夕,长顺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出台《长顺县“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工作机制》,明确三部门在河湖管理保护方面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管理、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通过行政监管、司法监督、刑事惩戒有机协作,有效遏制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建设良好河湖环境,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该协作机制明确“三个一”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河湖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联合开展一次专项行动,通过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对行政部门履行河湖长职责及部门职责情况、涉河湖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查办、行刑衔接、生态损害修复、公益诉讼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每月更新一次案件线索台账,运用案件台账有针对性制定措施推动河湖治理。
该协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了县检察院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违法犯罪的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河湖治理工作,服务保障绿水青山,推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河湖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