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防教一体发力,“四个强化”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安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强化法治宣传 营造法治氛围
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与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营造法治氛围,该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针对近年来的涉案情况及不同学校的法治需求定制“套餐”,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互动、游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从源头预防青少年犯罪。2020年以来,该院共计开展法治进校园67次,开展法治讲座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上万册。
强化机制建设 形成保护合力
建立涉未成年警情通报机制,加强对涉未案件提前介入力度;与绥阳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召开推进民事支持起诉联席会,与各单位共同出台《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规定》,从民事支持起诉的角度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民事合法权益;同时与县教体局、县民政局等九部门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根据未成年人救助对象身心特点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给予特殊优先和全面的保护,合力让未成年人救助对象感受到法治“彩虹”。
强化综合履职 提升监督质效
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综合履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社会治理效果。2020年以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涉未案件中出现的校园周边卫生、安全、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10件,办理涉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为未成年人追回抚养费、赔偿金等共计24万余元,以“我管”促“都管”,提升综合履职办理成效,为未成年人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强化帮扶帮教 维护合法权益
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监护教育不当或失管失教问题,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强化罪错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的责任,提高监护能力,监督其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监管,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携手县妇女联合会做好“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教员,对罪错未成年人行为采取针对性帮教、分级保护等,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汪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