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亏你们之前组织我与庞某达成和解,今天我要兑现第一期案款。”近日,正安县人民法院流渡法庭干警接到被执行人电话,要求主动兑现执行案款。
2022年3月,流渡法庭干警在走访中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约定由王某于同年10月30日一次性支付庞某铲车租赁费2万元,但王某未按期履行,庞某于2023年2月到流渡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然而,王某拒接电话,一直回避法庭干警的联系。法庭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三天后采取措施,依法冻结了王某的网络资金、银行账户。
王某发现自己的微信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庭干警,表示自己不是逃避执行,是真的没有能力立即全部履行,希望法庭能组织其与申请人和解,给他宽限时间,让他分期支付。
听了被执行人的陈述,法庭干警又通过其父母和邻居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了解到被执行人刚外出务工,确实存在难以立即履行全部义务的困难,且其银行账户已被冻结有一半多案款。考虑到执行和解既能为申请人追回所欠租金,又可以让被执行人有宽松的筹款时间,法庭干警便将实际情况告知申请人庞某,并为其分析执行和解的利弊,耐心调解并听取其意见。
“现在他愿意先履行一部分,希望法官能督促他按时履行。”在法庭干警的调解下,庞某表示愿意再给王某一次机会。
最终,该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同时,法庭干警提醒被执行人王某,法庭将持续跟踪其履行情况,若因不按时履行申请人又恢复执行的,法院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
4月初,王某主动联系法庭干警兑现案款。收到案款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并将案款转至申请人账户。至此,该案已兑现案款14200元,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张文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