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瑶)4月2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我省48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点数据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标准。
据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翁敬介绍,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加快构建覆盖三级水文地质分区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通过优化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并将其质量改善工作纳入市县高质量考核内容,兼顾重点污染区域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采取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等有效措施,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改善,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在原有33个国家考核点位基础上,充分考虑地下水资源分布、径流补给和水文特征等自然属性和水文地质区划,增加考核点位覆盖度,进行适度补充完善和优化调整,设置区域监测点、污染风险监控点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监测点三种类型,共计48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并将国家考核点位监测频次由每年一次增加至每年四次,更全面地反映我省地下水水质状况。
2022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反馈我省48个国家考核点数据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标准。国家48个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中37个地下水区域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类别,11个地下水“双源”监测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此外,2022年,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我省顺利完成7个国家级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治理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一批符合我省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