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报刊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3 代号65-1






锦屏县魁胆村

“老规矩”焕发新活力

本报讯 (记者 吴运镇)记者日前从锦屏县获悉,在群防群治基层社会治理下,该县平秋镇魁胆村群众友爱,实现了幸福平安家园共建、共治、共享。

魁胆村270户1100余人,在锦屏县算得上是大村,但就是这样一个村,从1959年以来从未发生过一起治安刑事案件。这主要得益于该村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不准不敬父母;不准砍伐风景林”这是魁胆诸多款规款约中一种,款规款约具有极强的约束力,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对这些规约,村民都普遍认同并自觉地遵守。

“在魁胆人心目中,款规极具权威性。”魁胆村党支部书记龙燕秀说,长期形成的款规款约全面规范群众的行为准则。

家有家规,族有族规,村也有村规。清朝时期,魁胆十六甲内治安状况一度较差,村人居不安、业难乐。鉴此,魁胆遂组织十六甲各寨头人制定十六甲禁约,这便是魁胆村规民约的前世。1965年以后,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多次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并通过张贴布告或在群众大会上宣布等方式,让全体民众对诸条规入眼、入耳、入心,并自觉遵守,“以和为贵”“以善为本”逐渐成为魁胆人的处事原则和行为规范。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逐步推进,为更好推进基层治理,魁胆村选优配强十联户人员,严格按照“联户选举、驻村民警审查、村党支部把关”程序,遵循“住户相邻、邻里守望”原则,采取亲情相连、地域相连模式,选取25人担任网格员和联户长,自此,“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的基层治理机制全面盘活群防群治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治意识深入人心。

--> 2023-04-21 锦屏县魁胆村 1 1 贵州日报 content_91802.html 1 “老规矩”焕发新活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