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推行检务督察“1+1”模式,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营造“人人抓、人人管”氛围,达到责任落实“1+N”效果。
据了解,播州区检察院检务督察“1+1”,即成立“1”个检务督察组,围绕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等,根据党组统一安排,聚焦重点任务、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案件办理,常态化灵活开展督促检查。再实施一周“1”名院领导值周制度,由值周领导根据督察内容,带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机关纪委等有关同志,围绕遵守考勤制度、遵守工作纪律、遵守会风会纪、单位内务管理等情况,机动式灵活开展1次检查督导。并负责一周其他日常事务处理。
“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回答好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是抓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具体任务,需要有真招实招。”播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宗刚表示,实行检务督察“1+1”是该院紧密结合实际确定的一项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监督视角的局限与发现问题的不足。
据统计,自2022年以来,该院共发出督察通报29期,发现各类问题19个,均督促整改并及时倒查、追责问责。
(余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