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军 段成龙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科学信息技术与产业经济的深度融合转化形成数字经济与数字化生产力,成为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的重要方向。
数字经济正在成为贵州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不仅让民众感受到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劲脉搏,并且赋能三大产业的优化升级和创新发展:助农先行,类似“黔邮乡情”这样的农村电商公众号,将贵州优质的农产品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助力黔货出山,实现增产创收;数字经济平台助力先进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将传统工业与数字经济交叉融合,玉蝶电工的无人机立体仓库数据中心、贵州中航电梯的物联网、鹤庭沃德的净水云技术平台实现了工业体系发展范式的数字化更迭与创新,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焕发数字产业经济的新活力;数字经济平台打造贵州旅游的品牌效应,“一码游贵州”全域智慧旅游平台为游客提供了“餐饮—住宿—出行—游玩—购物—娱乐”全方位一条龙服务,有效实现“互联网+文化+旅游”的全面发展目标,提升了贵州对省内外游客的吸引力。
未来,贵州的数字经济平台建设与发展应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提升平台型企业自主发展的积极性,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政府在税收政策和创业扶持上给予更多的优惠与倾斜,为平台型企业的蓬勃发展提供良好的外在条件。发挥数字经济平台对人才需求量大的优势,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城镇待就业劳动力等向平台型企业流动,充分发挥平台型企业“促就业、保民生”的积极作用;第二,优化数字经济平台的产业布局,谋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深化数字经济平台的传统优势行业,例如餐饮配送、生活服务、直播带货、宠物经济等等,又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对区块链、元宇宙、自动驾驶等新行业人才进行技能培训,释放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推动各种市场要素全方位流动的冲力,进一步彰显数字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第三,实施全方位、多视角的平台监管,提升数字经济平台法治水平。结合国家关于数字经济平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适合我省的工作指导意见与实施方案,针对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发展中广泛存在的算法歧视和“二选一”现象,把日常化监管置于重中之重,杜绝平台型企业之间的不良竞争,抵制资本肆意无序扩张;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数字经济平台、供给方和需求方的责任与义务,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塑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经营主体公平、有序开展业务,同时将底线内化为经营理念,稳定企业的经营信心;保障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安全,坚决打击违法泄露与贩卖企业与个人的隐私信息;第四,扩展市场范围和提升价值增量,鼓励数字经济主体参与国际化竞争。在保证研发投入和自主化创新的同时,应该鼓励省内平台型企业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国际税收协议制定等活动,主动协调国际数字经济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纠纷,因地制宜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全球主要经济中心建设海外仓。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提升贵州平台型企业“走出去”的战略水平,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贵州的高质量发展既离不开传统产业的默默耕耘,更离不开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的深耕力作。相信在政府、市场、平台型企业和劳动者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贵州的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将迈入良性健康发展的快车道,数字经济平台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将日益凸显。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9BGL11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