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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法院

多方合力 开展诉前案件调解

本报讯 (通讯员 何祥猛)近日,纳雍县人民法院龙场人民法庭通过法庭、“滚山珠”调解工作室、村民三方合力化解了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

龙场镇大营村村民杨某因种植猕猴桃需要,向家住寨乐镇戈落村的胡某购买了500包复混复合肥、215包复合肥和50包尿素等农资,价值共计4.4万余元。农资销售后,多次催收销售款无果后,胡某诉至法院。

经诉前了解,杨某和胡某主要因为“退货有无约定”发生争议,无法将大量剩余的物资退还胡某才拖延付款。龙场人民法庭干警从“虽无约定,但可依交易习惯”的角度出发,提出将完好无损的物资退还胡某的处理建议,双方同意后,“滚山珠”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杨丹梦开展调解。

在前往杨某家中清点完包装完好的农资后,特邀调解员随即与杨某、胡某到“滚山珠”调解工作室签订退货付款协议,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

最终,胡某收取杨某退还的160包农资,杨某也按协议支付了2.8万余元农资采购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滚山珠”调解工作室由纳雍县人民法院牵头成立,2022年12月揭牌,今年以来,该工作室诉前调解案件数10件,调解成功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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