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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公益诉讼 护航水生态安全

本报讯 (记者 金秋时)近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在对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常态化回访调查中发现,位于赵公桥附近的长期占用河道、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隐患已全面消除。

2022年,凤冈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龙潭河赵公桥上游约一公里处河段因工程施工,河道范围内长期堆放大量碎石、渣土,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同时,河道堵塞后形成小型堰塞湖,影响汛期行洪安全。

经调查后,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向凤冈县水务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行河道管理职责,督促清理碎石、渣土,消除行洪安全隐患,恢复河道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县水务局立即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编制占用河道整改方案,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弃土弃渣。经水务部门督促监管,影响河道生态环境的隐患已全面消除。

近年来,为加强水资源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凤冈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水务局通过详细调研,因地制宜制定了《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依托双方建立的协作机制,搭建案件线索共享机制,筑牢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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