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远柏)2月8日,根据剑河县革东镇群众提供的线索,剑河县林业局在革东派出所协助下,成功收容救助一只“猫头鹰”。
经林业部门鉴定,确认该“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剑河县野保办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这只草鸮无受伤情况,精神状态良好,符合放归条件。当天,工作人员对草鸮进行放归前最后一次检查,确认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后,将其带至林区并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黔东南林业系统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仅2022年,黔东南州林业部门共收容救护各类野生动物30余只(头),其中包括红腹锦鸡、普通鵟、红隼、领角鸮、画眉、灰林鸮、毛冠鹿、豹猫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黔东南州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继续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执法打击力度,为各类珍稀濒危动植物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