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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法院

生态补偿金直补林农

时近春节,台江县交片村14户林农来到林地进行树畦修整、枯枝修剪、杂草清除,一片忙碌景象。林农罗老金对前来回访的雷山县法院法官吴章义说:感谢雷山法院,帮助我们得到司法碳汇生态补偿金,管林护林更有劲头了。

一年前,台江县农民王某成因购买该县农村两处林木,雇请民工无证砍伐马尾松和杉木151株、蓄积57.8立方米,被雷山法院判刑四年并处罚金。王某成在庭审时表示愿意支付补植复绿费用10317.8元,后因服刑没有落实。法院加紧判后执行,发出《碳汇认购令》,令其购买等价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促使王某成妻子代其履行法律义务,到法院缴清补植复绿费。

雷山法院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丰富完善“司法+碳汇补偿”举措和机制,借道“贵州省单株碳汇平台”推进执行工作,试行生态补偿金直补林农的新举措,拓展“司法碳汇”生态修复作用。

雷山法院主动联系负责实施“贵州省单株碳汇平台”的贵阳市生态文明基金会,并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将王某成购碳款经由“单株碳汇平台”全部转入林农的银行账户。2022年底,台江县萃文街道交片村14户林农得到了“购碳金”。

雷山法院此举让林农获得了“碳汇红利”,提高了管林护林积极性,又推动了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司法创新效应催生了良好生态效应、社会效应。目前,众多林农一改往日“农闲山闲林也闲”状况,纷纷上山开展树林管护。

(张百忠 朱洲 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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