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主动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大局,不断强化能动司法检察,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律监督方向正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密依靠党的领导来应对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好向党委、党委政法委的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法律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法律监督立场。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法律监督的各个具体环节。另一方面,要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用心用情办理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从重从速依法处理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案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此外,要深入拓展阳光检务,充分运用公开听证等方式,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控告权等各项权利,畅通公民的监督渠道。
维护司法公正强化法律监督刚性。要着眼于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坚持依靠“铁的事实和证据”,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刚性。要坚持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在办案过程中认真查找和发现执法和司法活动中的违法线索及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经济与社会生活中遭遇的“痛点”“难点”“堵点”。同时,摒弃“就监督而监督”的理念,通过办好案件促进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双赢共赢,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坚持以“能动检察”理念增强法律监督活力。检察机关要立足于自身工作实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并通过主动作为和不断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日益丰富、形式日益多样的现实需求,积极融入和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成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法治发展进步的关键力量。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持续增强检察干警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人民检察制度的自信、对人民检察事业的热爱。要注重夯实思想政治教育根基,确保检察机关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积极提升履职能力及水平,提高对法律精神实质的掌握,深刻理解法律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范畴的关系,真正实现对法律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熟练运用。要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树牢“监督者更需被监督”的理念,持续落实严管就是厚爱,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作者单位: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