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国发〔2022〕2号文件、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也就贵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出了要求。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支撑能源转型、确保能源安全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选择和坚强基石。因此,要科学确定适应于贵州煤炭工业实际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奋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安全智能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加快推动煤炭资源绿色开采,实现示范发展。释放优质煤炭产能,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一要加快煤炭绿色低碳开采。因地制宜推进绿色开采技术,开展无井式煤炭地下气化技术研究及示范。积极支持煤矿采矿权增列煤层气矿业权,实施综合开发。加强对现存矸石分质分级综合利用,强化外排土场治理,绿化矿区环境。二要实施煤矿智能化升级。持续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促进大数据与煤炭融合,加大示范项目的推广力度。三要守牢能源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加快推动煤炭产业提质增效,实现转型发展。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能源是主战场,煤炭是主攻方向。一要加快构建煤炭高质量供给体系。有序释放先进产能,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加快煤矿改造提升,提高新建矿井审批门槛,推动煤炭高质量发展。二要加快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推动新建60万千瓦级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提高煤电机组运行效率。有序淘汰关停能效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煤电机组。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发展。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究和示范。三要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
加快推动煤炭工业优化升级,实现集约发展。做好煤炭产业强链、延链是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一要坚持规模化发展,促进煤炭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支持煤炭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壮大产业规模。对资源量少,单井规模小于30万吨/年以下、不能进行资源整合改造而单独保留的矿井,不增层、不扩界,采完后自然退出。积极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单井产能60万吨/年以上煤矿企业的投融资。二要坚持集群化发展,促进龙头企业引领发展。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发展一批龙头产品,尽快把具有优势的国有煤炭企业规模做大。抓好新投产企业调度服务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上规培育。积极引进规模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著名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等战略投资者,提升贵州煤炭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三要坚持多元化发展,促进煤炭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继续推进实施煤电联营,深化和巩固煤电联营机制。推进煤炭产品精细化升级,提高产品综合利用效率和价值。充分发挥煤炭的原料功能,支持现代煤化工技术发展,开展煤制天然气、低阶煤分质利用、煤制化学品等通用技术装备升级。
加快推动煤炭行业科技引领,实现创新发展。加强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一要加大涉煤类科研课题的支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组建研究联合体、研究院,加大研究性投入,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充分依托国内外优势力量实现科技联合攻关。二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在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中的激励与导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设立的3000亿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实施科技研发减税计划,实现多方共赢。三要深化煤炭科教体制改革。加快组建生态和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全力争取部省合作建设,努力建成一批市场化机制运行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省内高校开展矿业类一流学科建设,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加快推动煤炭领域人才支撑,实现跨越发展。一要加强高素质人才培养。针对产业发展及能源安全生产需要,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培育一批具备相关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适度扩大高等教育在贵州招生规模,重点培育能源领域紧缺拔尖人才,形成能源技术人才聚集效应。二要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深入实施产业重点人才和团队引进“123”计划,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青年重点人才,探索“互联网+人才”柔性引进模式。三要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向用人主体授权。建立行业专家准入与退出机制,根据服务需求、能力业绩、履职情况、实际贡献等动态管理专家库成员。
(作者单位: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