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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则百姓安。农村要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治理。贵州深化基层自治实践,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打扫自家卫生和进村入户的卫生本该是我们自己的事,没想到还能有积分,还能兑换生活用品,这样的活动以后我要多参加。”近日,在兴仁市巴铃镇大普村积分超市兑换活动现场,村民余邦兰用平时参加村庄清洁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积攒的积分兑换了一桶洗洁精后激动地说。
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大普村围绕“村庄清洁、家风文明、志愿服务”等几个大类32个小类设立积分项目和分值标准,建立“积分超市”,以积分定期兑换实物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让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更足。
湄潭县成立“红白理事会”,提倡“车不过十、礼不过百”,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提升文明乡风,入选了第四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从2021年至2025年,选择一批主体积极性高、发展潜力好、规划有亮点、方案切实可行的自然村庄,开展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省级已选择50个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市州已选择301个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时下,穿行贵州乡村,山水如画,田园如歌,充满活力、魅力和希望。兴旺、美丽、富饶的家园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