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履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创新运用“4+4”监督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查台账+紧盯入矫关。该院以在矫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台账为基础,比对法院、公安的数据资料,通过剔除重复,精准摸清社矫底数,紧盯法律文书送达、入矫报道宣告等,强化监督,严防社区矫正人员漏管现象的发生。
查档案+紧盯执行关。该院深入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档案,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了解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的各类情况,紧盯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执行工作,对矫正执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认真分析研判,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助推社区矫正工作合法合规。
查教育+紧盯成效关。该院严格检查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思想情况报告,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学习、教育等动态,紧盯矫正成效,督促提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推进教育帮扶精准化,提升教育成效。
查奖惩+紧盯评定关。该院以月度考核和季度评定为导向,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奖惩的监督检察力度,通过对考核材料逐一审查,紧盯社区矫正机构作出的奖惩决定,对管理级别调整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助推社区矫正考评工作公平公正。
(史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