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妮 潘曦
600余人,跨越2000多公里,历时7个多月,足迹遍布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市、区),开展培训197场,立案调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5.7万余起,查处问题隐患1.6万余条,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近200个……
从今年3月起,国务院安委会派出专项督导帮扶组,对贵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扶,集中各方智慧和力量,帮助贵州找问题、找路子、找方法。7个多月以来,贵州各地各部门与督导帮扶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进一步树牢了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了安全生产责任,集中整治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扎实开展了“打非治违”行动,积极构建了安全长效机制,有效提升了基层基础保障能力,达到了立足当前治标和着眼长远治本“两个目标”。
通过督导帮扶组600多人夜以继日、连续奋战,贵州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全省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督导帮扶以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2.9%和40.6%,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 多措并举 督导帮扶有力有效
5月17日,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非煤矿山第一大组第二小组在瓮安磷化公司3号井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参与检查的人员不断增加。正在督导帮扶组纳闷“为什么参与人员在不断增多、提出的问题也随之增多”之际,一位企业负责人的提问解开了他们的疑惑:“我是瓮安磷矿负责人,虽然今天督导帮扶的对象不是我们企业,但我们想通过这次难得的机会,向督导帮扶组请教一些一直困惑着我们的问题。”
原来,自督导帮扶组非煤矿山组到黔南州开展工作以来,通过座谈、视频讲授、答疑解惑、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30余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督导帮扶工作,为很多企业查出了一些深层次的生产安全问题隐患,帮助企业找到了解决办法,得到各级监管部门以及企业一致好评。企业之间相互沟通后都认识到这是向督导帮扶组学习的难得机会,结果就出现了督导帮扶组在一家企业检查时,周边的企业也赶来现场“蹭”学习的情况。
督导帮扶组也在工作中加大对黔南州非煤矿山企业督导帮扶力度,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安全中遇到的“疑难杂症”。
7月22日,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会同省应急厅组织开展贵州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题培训和答疑会。贵州省、市、县三级应急部门相关人员、化工园区负责人等共82人现场参加培训。
培训对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要求做了全面解读,对我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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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督导帮扶组对全省9个市(州)和88个县(市、区)开展了培训宣贯197场、受众达23.7万余人次。
“安全生产是一切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安全是‘1’,其他是‘1’后面的‘0’。只有‘1’作保证,‘0’才有意义。没有安全,于个人,生命无法保障;于家庭,幸福毁于一旦;于企业,生产难以为继;于社会,影响安宁繁荣。”6月30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周乐职带头在全省应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
同时,贵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宣讲、累计参训35万余人次,各类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20余个、播发相关报道10.5万余条次,全省上下安全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抓安全生产的核心就是抓安全责任落实。督导帮扶组紧紧扭住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靶向发力,扣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强化党委政府责任措施,大幅提高安全生产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省市县三级安委会全部实现党政领导“双主任”,各级安委办实现“实体化”运行。并推动省编制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和任务分工,填补了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空白。指导省安委办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生产班组长等八类人员责任。
指导出台《建筑施工在建项目体检报告》《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试行)》等文件,组建由江苏、四川、湖北、湖南、广东5省推荐、共计40人以央企为主的专家服务团,对9个市(州)、88个县(市、区)全覆盖。
指导制定《贵州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贵州省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分9组前后下沉9个市(州)、81个县(市、区)开展督导工作,形成“一市一报告、一县一清单”,推动各地聚焦重点问题、精准整改提升。较2022年3月相比,9月底全省安装率已由34.26%上升至98.87%。
指导制定《贵州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贵州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对存在结构风险的自建房,特别是威胁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业停用。
■ 创新方法 有效化解重大风险
“多拉快跑辛辛苦苦,发生事故两手空空!”
“疲劳驾驶一闭眼,生死时速即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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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贵州境内的高速公路上和服务区内,出现了很多道路交通安全标语,鲜活生动接地气,让人一眼就能记住。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为了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在国务院督导帮扶组的悉心指导帮助下,我省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创新宣传内容,多途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针对贵州公路坡陡弯急等实际,督导帮扶组创新提出了低成本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新理念和技术路线,大力推广交通安全设计,以弯道、坡道和干支接口为重点,广泛采用弯道线形诱导标、弯道中心线、弯道警示标志、接口让行标志和全线限速标志等低成本交通工程技术,有效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8月4日至8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工贸专项组会商应急管理部科信司,协调派出应急管理部大数据应用中心4名专家赴贵州省开展“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应用现场培训,培训共开展9班次,覆盖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市、区),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共1168人参训。
培训围绕“互联网+执法”系统概述、工贸和危化专项执法模块使用、安全执法案例报送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对工贸专项执法模块使用进行现场演示,并就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有关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
培训着力推动解决全省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互联网+执法”系统不会用、不想用、不敢用的问题,为后续“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应用“四个100%”目标任务完成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提升了我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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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帮扶过程中,督导帮扶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开展风险排查,突出重点、找准问题、采取措施,真正抓到点子上、治到要害处,共查处问题隐患1.6万余条,其中重大隐患1668条。并会同省安委办开展两次联合督查,对全省各市(州)和8个重点部门实现了全覆盖,推动交办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99.5%。特别是针对煤矿瓦斯超限问题,组建省级层面工作专班,建立挂牌督办机制,超限次数明显下降,由3月份的828起降至10月份的55起、下降93.3%。
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组指导省应急厅借鉴山东、江苏等地经验,组织16个专家组,对全省116家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计、工艺、设备、仪表、安全和应急等方面进行全覆盖大诊断,提出针对性深化整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建议。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标准宣贯,督促贵州省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对标自查,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提升方案,推动企业完成“三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整治“四超两改”,取缔“下店上宅”等违规行为。推动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各项任务落实,系统治理重点突破关键环节问题。
同时,聚焦矿山、建筑施工和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工贸、消防等领域易引发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方案,重拳出击,强化追责问责,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针对近年来贵州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违法建设、瞒报事故等突出问题,督导帮扶组主动对接有关部门,指导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协调落实机制,强化行刑衔接、追责问责,累计立案调查5.7万余起、处罚金额9.6亿元、行政(刑事)拘留9830人。特别是省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奖励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制定矿山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了有力震慑。
■ 多管齐下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动员千遍不如问罪一次。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进驻贵州后,贵州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省能源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坚持严厉打击煤矿安全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大力推动“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在原刑法第134条后增加了“危险作业罪”,同时修订了部分条款,提高事前问责的严重度。
“这意味着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否则即使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韶辉说,发挥法律的指引、惩戒和警示作用,深入推动“行刑衔接”,能够有效加快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真正倒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自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启动以来,贵州结合实际,在煤矿行业重点打击15类非法违法行为,尤其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隐蔽作业、瓦斯监控数据造假等危害性大的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除要求对涉事煤矿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外,对直接责任人员还要严格实施“行刑衔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推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不但组织基层监察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修改的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罪名条款内容,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注重向矿山企业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产安全相关刑事法律规范。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案件移送、加强案件信息的共享,实现矿山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便捷、高效衔接,形成依法打击矿山领域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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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帮扶组通过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并从法律法规、科技装备、技术标准、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综合措施,提升贵州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督导帮扶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帮助各地和企业想办法、出实招,推动解决深层次根源性问题。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及安委办印发责任追究、举报奖励、安全投入等相关文件规定18项。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工贸、消防等领域也都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瓦斯防治综合管理办法、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工作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等。各市(州)也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制度100多项。
同时,推动贵州省委组织部、编办、应急等 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充实监管工作力量等14个方面提出意见。进驻以来,省应急厅增设行政执法工作处,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新增编制564个,其中执法机构新增编制202个,安全监管力量得到补充和加强,有效提升了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投入也不断加大,如矿山领域累计投入1.68亿元整改督导帮扶查出的问题隐患,道路交通领域累计投入7.4亿元开展路段隐患整治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消防领域累计投入11.2亿元启动8个市(州)消防训练基地和17个消防救援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