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开展警示教育不能忽冷忽热,抓抓停停,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该拿的千万不能拿,不该要的千万不能要,遵纪守法,履职尽责。”近日,一堂特殊“警示教育课”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举行,该县粮油领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县发改局原党组成员、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禄亚鹏的忏悔心声。
划片区、分领域、县乡同步推进。“我们明确县直单位警示教育由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按行业属性分领域开展。将乡镇(街道)划分为5个片区,由5个纪检监察室牵头,督促、指导所有乡镇同步开展。”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县乡齐头并进,让所有公职人员都接受一次警示教育,接受一次灵魂洗礼。
坚持分层次、分系统、分批次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到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同时拍摄《除瘤》《唯我独尊一霸手》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和《父亲的苹果》廉洁微电影,分发全县41个乡镇(街道)和97个县直部门,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业务骨干现场开展纪法知识宣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我对照,自我检视,自觉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抓好警示教育的基础上,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还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向案发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既剖析发案原因、案件特点,又梳理制度漏洞、工作短板,督促涉案单位规范人权、事权、财权和“三重一大”制度等,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体悟——
威宁自治县委书记 胡敬斌:
开展警示教育,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有力抓手。
今年以来,威宁自治县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从严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值得警醒的是,本县原县委书记杨兴友,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正超等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也先后落马。这充分说明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还未得到彻底清除,干部“不想腐”的自觉依然有待提升。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工作中,威宁自治县委坚持将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深入剖析干部违纪违法成因,组织相关单位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一案一整改”。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干部“小、等、慢、怕、旧”等作风顽疾,县委提出“四抓四实”和“五立五干”作风要求,“四大班子”以身作则,带头抓落实。制定县委工作规则和“两个责任”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电话号码和各常委、副县长分管工作及电话号码,开通“群众反映问题直通车”,开设“阳光威宁·作风问效”电视专栏,责令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公开表态,干部执行力落实力有效提高、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今年以来,本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和检举控告件大幅下降,受理反映村干部问题件同比下降69%。11月,威宁自治县成功申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