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以民事检察能动履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探索民事支持起诉,是息烽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的有效方式。该院聚焦诉讼过程中的弱势群体保护,积极支持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起诉维权8次,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督促法院立案、出具支持起诉书等方式追讨农民工工资7万余元,为未成年人争取抚养费2万余元等,为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117条规定为民事检察部门通过检察建议方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依据。息烽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基层社会组织管理不规范、食品经营企业销售过期食品、司法机关文书公开不规范”等不利于社会治理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或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用好公开听证、宣告送达、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等方式,促进根源性治理,将个案监督效果延伸至行业秩序的提升乃至社会秩序的优化。
息烽县检察院立足法定职能为企业分忧,努力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共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12件。
一是准确把握涉民营经济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切入点,高度关注、全面排查超标的扣划企业财产、违法将企业负责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对企业经营有影响的案件线索;
二是以公开听证搭建当事人沟通桥梁等方式,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争取时间和机会;
三是对涉企案件“一案一回访”,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为检察机关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石。
(韩姝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