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拟被不起诉人所在村村干部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公开审查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甲故意伤害一案。2018年3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甲因其姐被姐夫打伤卧床不起,前往其姐夫家,将其姐夫致伤。经鉴定,杨某甲姐夫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多次到医院看望。3月29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甲主动赔偿杨某的误工费、生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共计6万元,得到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杨某甲案发后的认罪态度好,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有自首情节,且其一贯表现较好,无犯罪前科,拟对杨某甲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杨某甲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杨某甲所在村寨的村干部对杨某甲的一贯表现、将来的监督等问题都作了表态。人民监督员听取了各方意见后表示:“检察机关给拟被不起诉人这样一个机会,真正实现了依法办案,又传承了检察温度。”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诉。
(张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