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珂 樊炜曦
2019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明确自4月1日开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黔府办发〔2020〕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行业安全工作外,新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如何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自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以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制度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效能提升等,有效实现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平稳过渡及管理提升,顺利推进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从“有人接”“接得住”向“管得好”转变。
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涵盖31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5263项、消防验收4442项、消防验收备案2740项。
确定权责边界 明确“谁来接”
自2019年4月1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省委编办于2019年9月17日以《关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黔编办发〔2019〕385号)批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设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处。
2022年4月13日,又以《关于设立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中心的批复》(黔编办发〔2022〕51号),批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设立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中心,建立“一处一中心”的工作模式。
据悉,我省是全国较早得到机构和编制批复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之一。全省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单独设置处(科、室)10个,已批准人员编制数45个,实际工作人数64人;88个县(区、市)单独设置科(室、股)40个,已批准人员编制数159个,实际工作人数278人。
优化审验管理 确保“接得住”
为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相关制度政策,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和规范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并配套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相关事宜的通知》。
针对亟待解决和明确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问题等“疑难杂症”,分别编制并发布了《关于剪刀楼梯间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消防技术疑难问题的指导意见》《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撬装式加油装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等技术性指导文件。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自2021以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从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制度落实及质量状况两个方面对全省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及相关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其中,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5条,消防验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69条。
针对存在的问题,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落实建设相关单位法律责任,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一人走百步、不如百人走一步。在开展监督检查期间,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召开各市(州)、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会的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座谈会9次;组织各市、州及所辖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实操培训9次,共计300余人参训。有效增强我省消防审验从业人员对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理解,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此外,为积极推动联合审图和竣工联合验收,落实建设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责任,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托“工改”信息化平台,开发建设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平台”。
该平台可实现省、市、县三级联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部门,并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真正实现无纸化申报和不见面审批。
完善监督监管 确保“管得好”
为更好地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监管责任,真正做到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从“接得住”向“管得好”转变,近年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我省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性文件,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审批程序、技术标准,明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责任。
在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和技术质量的监管,强化结果运用,责任落实到人,闭合责任链条、压实相关责任的同时,梳理既有建筑改造的建筑防火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从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和措施办法等方面,认真研究相应的城市更新、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复杂建筑的防火问题。并根据我省特点,创新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开展既有建筑消防改造的制度、政策制定,让老建筑能够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焕发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