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庆庚)“在我们家庭陷入困境的时候,是司法救助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也给我们带来了温暖与希望。”近日,晴隆县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李刚(化名)将一面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承办检察官手中,感谢检察官为其申请司法救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家庭渡过难关。
今年初,李刚被他人故意伤害受伤,住院治疗花光了积蓄,且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赔偿。李刚的妻子因残疾无劳动力,儿子还在上大学,作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李刚又因受伤治疗无法通过务工获得收入,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晴隆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官将线索反馈至第三检察部,收到救助线索后,检察官转变办案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从“申请救助”变为“主动救助”,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经走访调查核实,李刚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坚持应救尽救原则,迅速启动司法救助审批程序,依法向李刚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向群众传递社会温情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