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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务川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扫描

检察干警监督公益诉讼案件执行。

唐正平 何强

近年来,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按照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长征、最美遵义行”行动计划部署,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存在的社会公益受损问题能动履职,不断强化案件办理、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较好实效。

党建为领

持续提高业务能力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该检察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党建为引领,全力打造“五重五强”党建品牌,持续推进基本功“学练赛”“干警上讲堂”等质量建设培训,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该院将“心无旁‘务’乡村振兴公益诉讼检察行”专项工作提升为全院专项工作,部署结合全院“政法大走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同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

该院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纳入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进行谋划,按照自治县第九次党代会“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部署,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务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该院选派优秀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组建专业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重大案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办理。

为做实重点领域公益保护,该院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理念,立案办理生活垃圾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矿山修复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总办案数的60%。如针对县域临时料场停采废弃后随处可见的“伤疤”问题治理,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土地复垦监管职责,责令违法主体开展复垦复绿50余亩。

关注民生热点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类刑事案件中,该院将是否履行生态修复职责作为量刑处理的重要考量,责成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为做细民生领域公益保护,该院按照上级检察院“‘消字号’药品治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安全生产守夜人”等专项工作部署,持续关注民生热点,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院督促主管部门对餐饮企业、食品生产商、网络餐饮平台等开展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主管部门消除问题井盖等公共安全隐患70余处,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在该院办理的文物保护和红色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该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主管部门保护庙坝战斗遗址一案被省人民检察院选为典型案例。

通过办理枯死古树排除危险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成县林业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古大珍惜树木保护专项排查,排除危险5处,挂牌保护113处。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深入细致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法说理工作,2021年以来的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自愿认罪认罚率100%。

努力探索

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

近年来,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公益诉讼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线上微信群、线下走访等吸纳村监委负责人参与公益诉讼监督,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该院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实行物质和精神奖励。探索与湄潭县人民法院、红丝乡人民政府、麻阳河保护区管理站联合建立麻阳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站,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公开宣告不起诉、现场庭审等强化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宣传,该院以案释法宣传公益保护职责,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目前,该院正在与公安、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建立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生态修复金管理机制,规范资金收取和使用流程。

在下一步工作中,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按照上级指示要求,持续加强学习教育和调度督导,不断强化干警担当意识、大局意识,深入开展文书评比和案件复盘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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