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芶红礼
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等有关机构研究成果,结合贵州实际调研分析作出初步研判,贵州数字乡村建设近年发展较快、但起步较晚,县与县之间发展还不平衡,仍存在很多短板和弱项。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要发挥好数字乡村建设加速器作用,立足省情、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走出一条适应贵州特点、具有贵州特色的数字乡村建设之路。
突出试点先行,分类有序推广推进。今年全国首批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即将完成,要及时总结部分县的经验做法,评估我省的全国首批数字乡村试点县推进情况,便于各地因地制宜对照借鉴。在此基础上,要全面评估我省数字乡村发展水平,按照不同类型村庄发展规律、趋势和特点,结合各地发展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数字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和工程,分类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发展,防止形象工程、铺张浪费、一哄而上。统筹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按需建设信息化设施,推行“多站合一”“一站多用”,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
突出一体共建,省县权责各有侧重。根据数字中国建设部署,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省级层面主要统筹开展诸如平台类、资源类、基础设施建设类的整体性、共性工作,可成立全省数字乡村建设领导机构,注重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发展与安全相结合,在“一云一网一平台”的总体架构下,明确我省数字乡村整体及各领域发展的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及发展路线图,抓紧制定省级数字乡村建设指南。县级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主战场,主要开展具体性、实操性工作,统筹发展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开展“智慧县城+数字乡村”建设,强化信息基础设施、深化数据融合应用,着力打造智慧城乡一体化大数据应用平台,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突出市场导向,形成多元共建格局。数字乡村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技术”的属性,既不能不顾实际地高歌猛进,也不能因畏难却步而停滞不前。要算好投入账和收益账,明晰哪些投入应由政府负责、哪些应由市场投入,哪些是公共服务的基础性投入、哪些是有收益的经营性投入,哪些是一次性投入、哪些是长期性投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持续完善我省数字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出台专项支持计划,充分调动多元社会主体力量,鼓励社会化多元投入,吸引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场景构建和运营,推动产学研合作。
突出场景应用开发,促进优势产业优质高效。我省农村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大、发展水平不一、优势特点各不相同,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禀赋、已有基础、发展目标等方面,确定不同场景的建设优先级,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建设,避免盲目照搬照抄。要适配本地资源禀赋、信息化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场景内容,逐步探索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对于已经建成的项目,要管好、用好、维护好。
突出农民培训,强化数字素养提升。要注重引进“新鲜血液”与本地培养相结合,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数字素养,让他们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对于乡村治理数字化,要进行普遍培训,针对操作智能手机不熟练的特殊群体,请志愿者或网格员协助操作,解决他们在运用智能技术时遇到的突出困难。对从事农业数字化生产的农民,重点加强数字农业设备操作的培训。对于成规模、标准化、适合线上销售的产品,着重加强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方面的培训,助力“黔货出山”。
(作者单位: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