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好政策,但如果你们不主动来调查,不主动关心帮助我们,我们就不知道国家有这个政策,也不晓得怎么申请,就领不了这2万元司法救助金了。”日前,当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上门为张梅(化名)老人送上2万元司法救助金时,老人一只手抹着眼泪,一只手拉着检察干警的手激动地说。
今年80岁的张梅系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李明(化名)母亲。李明在该起伤害案中不幸身亡后,留下两个正在上初中的子女和年迈的母亲。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因为主要劳动力李明的离开,生活顿时陷入困境。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发现这一线索后,经多次走访张梅家及其所在村寨的村干部和村民,检察干警了解其具体困难情况属实。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该院遂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能享受到司法关怀。
建立司法救助案件信息共享移送机制,在办案中尽可能发现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主动核实救助条件,上门深入到当事人家中及其所在村民委调查走访核实;主动关注特殊群体,主动开展回访慰问……今年以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确保困难群众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让司法关怀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邰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