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庆庚)9月29日下午,晴隆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上,检察机关向救助申请人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阐明救助的理由和依据,核实救助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并现场办理发放手续;向救助申请人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鼓励救助对象重拾生活信心,把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8名申请人对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今年以来,晴隆县检察院以开展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政策宣传和线索摸排,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和范围的基础上,将脱贫户、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四类人员纳入重点救助对象,加大对这类人员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目前,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4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