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检察院围绕惠水“好花红”名片,依托区域特色,推进“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打造“检察蓝护好花红”检察品牌,做好“公益诉讼护航涟江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特色工作。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有效推进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时,提起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对破坏的渔业资源和涟江水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同时,主动加强与县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全面收集代表意见建议,排查出涟江河流域内的违建、排污、污水管网改造等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后针对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建立跨部门保护机制,完善涟江河水域水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自2021年以来,惠水县检察院对破坏涟江河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对污水溢流进入涟江流域、非法捕捞、河道垃圾、河道护栏等问题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对怠于履职的行政监管单位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排污问题在诉讼中得到有效治理。
(罗冰琳 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