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跑前忙后,帮我们解决了拖了8年的补助金问题。”分到公益林补助金后,布依族老大爷乐呵呵地对承办检察官说。
独山县某村民组织因不满意当地镇政府长期拖欠公益林补助金,认为镇政府在处理公益林补助金时存在不公平、不客观等问题,将镇政府诉至法院,要求解决拖欠的补助金问题。独山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了解这一案件后,主动对接审理本案的人民法院,并与法院联手,共同召开庭前调解会,找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协调督促主管部门再次核实补助金数额。
经法院、检察院和争议双方的反复磋商,终于形成争议化解方案,促成了20余万元公益林补助金的落实,解决了长达8年的公益林补助金落实难问题。
该案件的处理,只是该院坚持系统、整体法律监督思维,克服就案办案,将具体案件和促进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以“我管”促“都管”的缩影。目前,独山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已与当地人民法院、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力争为更多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贡献检察力量。
(丁永忠 胡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