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以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充分立足检察职能,聚焦司法为民,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把诉源治理更进一步延伸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去,有效促进了邻里关系和睦、社区治理完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你们的耐心沟通,解开了我们的心结,挽救了我这个家庭……”随着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的签字,一起离婚诉讼纠纷在瓮安县珠藏镇瓮朗坝社区得到圆满化解。
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结婚多年,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因家庭琐事时常争吵导致对簿公堂。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驻村干警与社区干部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全面详细了解双方的矛盾根源,发现两人并无触犯各自原则性的问题,双方若能有效沟通,把事情说清说明,和好是有可能的。
在调解过程中,驻村干警与社区干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打比方、话家常剖析矛盾原因,化解矛盾焦点,最后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达成一致意见,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言和。
2021年5月,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下派驻村工作队到珠藏镇瓮朗坝社区开展驻村工作,检察干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赢得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称赞。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在入户走访中获悉,瓮朗坝社区马某某组的杨某友和杨某强兄弟二人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引发纠纷。工作队本着纠纷不出村(社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宗旨,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解释疏导、面对面调解和背对背做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工作队员和社区干部到实地勘查,现场制图,明晰了今后各自管理使用的坵块,兄弟二人多年的积怨烟消云散。
下一步工作中,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进基层、抓监督、解难题、暖民心”的理念,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化解在当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让人民群众在法律监督和服务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黄韵涵 卢泰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