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在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既完成规定动作,又紧扣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探索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措施。
铜仁市
系统建立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创新制定巡察整改材料“三方联审”机制、巡察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督办制度,强化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合力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对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从根本上、源头上完善体制机制,系统解决问题,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黔东南州
针对低标整改、不力整改、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五类问题”,黔东南州出台巡察整改促进机制操作指引,运用建账、交账、督账、销账、用账“五账法”,构建巡察“反馈-整改-督查-评估-问效”整改闭环体系,让被巡察党组织由“被动改”“不会改”向“主动改”“规范改”转变。
黔南州 都匀市
建立市级分管领导在集中约谈会上向市委主要领导承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在巡察反馈会上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单位干部职工承诺“双承诺”整改机制。自十一届市委巡察以来,该市委主要领导约谈被巡察单位市级分管领导30余人次、约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120余人次。
毕节市 织金县
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办法,实行“5+N”工作模式,即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巡察机构、财政等5家工作部门,并结合当轮巡察反馈问题性质,邀请乡村振兴、教育、卫生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共同负责评估验收工作。评估分为现场考评、集中联评两个阶段,明确了评估内容、流程、成果运用等内容,从整改方案制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内通报、社会公开、整改验收、后续整改跟踪等方面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