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文敏)今年以来,红花岗区坚持立破并举,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发挥“小公约”推动乡村振兴、创新基层治理的大作用。
该区印发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要经过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五个环节。运用三句半、插秧歌、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口口相传;使用展示栏、小喇叭、口袋书等灵活实用的载体,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广为人知。依托“红白理事会”这一村民自治载体,经民主程序制定红白事操办流程及标准,对席面规模、办理天数、待客范围等一一作出具体规定,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秘书长,村内各类人才任理事,协助操办辖区内红白喜事,监督文明新风落实。同时,组织开展“最美儿媳”“身边好人好事”“洁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家庭诚信积分”等评选活动,将评选结果与享受福利挂钩,引导群众诚实守信、遵纪守法。